濉溪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30号:濉溪县2018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濉溪县发布时间:2019-06-14 14:32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审计机关2018年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财〔2018〕28号),濉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濉溪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重复申报燃煤锅炉整治项目

濉溪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整治类项目共30个,其中濉溪县远洋服装水洗厂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已经在2016年申报过且已通过验收获得财政大气综合补助资金。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县环保局未给予其2017年大气综合补助资金。

二、审计建议

县环境保护局要强化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合理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构建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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