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审计局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1号

来源:濉溪县发布时间:2020-01-19 18:0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审计局

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1号

 

 

 

 

 

 

 

 

 

 

濉溪县审计局办公室

 

 

濉溪县审计局

                      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9年9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2月27日至4月30日对县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其中:税收收入8.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同比增长18.7%;非税收入2.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同比下降10.1%(受省市财政收入预期管理的调控)。县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5.94亿元,是年初预算的2.47倍,较上年增加5.17亿元,增长10.18%。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53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4.36亿元),完成预算的3.1倍,同比增长2.1倍。加上上级补助基金收入0.29亿元,上年滚存结余0.2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6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7.71亿元。当年支出13.74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预算支出3.84亿元,年终结余0.13亿元。

2018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1.05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23亿元,利息收入0.1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6.7亿元,其他收入及转移收入0.01亿元。社保基金支出8.93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54亿元,调剂支出及转移支出0.3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78亿元。

2018年,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20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5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12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陆续推出了增值税税率下调、个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的减税降费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执行时效性强,纳税人关注度高,县财税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全年共减免各项税收1.13亿元。通过对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减、免、缓等,全县非税收入减少5000万元。

二、审计评价

2018年,县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治税,积极培植涵养财源,持续加快资金拨付,财政运行稳中有进、好于预期,圆满完成届人大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入增长目标,有力保障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倾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促进了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但财政运行中预算约束力不强,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政增收乏力、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

一是财政收入保持高速增长,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39.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1%,同比增长18.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4%,同比增长10.3%。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不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财政收支矛盾。

二是财政收入增长不稳定,起伏波动较大。2018年,财政收入呈前高后低趋势,元月份受上年税款带入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出现40.8%的增幅,二月份大幅下降至12.9%,之后开始缓慢回升至5月份的27.6%,6-12月份基本保持下行,12月份累计增幅仅为10.3%,为全年最低。财政收入的剧烈波动不仅不利于财政收入的预期管理,而且影响财政收入的序时均衡入库。

三是财政面临形势更加严峻,增收更加艰难。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39.64亿元,同比增长18.1%,但剔除高盛公司减持口子集团股票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66亿元这一偶然因素,全县财政总收入增幅将大幅降低。从目前我县经济基础来看,酒、煤等传统支柱税源行业增长潜力有限,对税收的拉动作用逐步降低,新兴产业又尚未形成规模。从财税政策方面看,国家财税改革力度不断增强,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标准提高,且增加了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扣除。同时,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二档,并各下调一个百分点,均对我县财政收入产生了一定影响。2019年,国家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将对财政增收带来更大影响。

四是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过快,财力保障难以为继。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民生、扶贫等工作力度逐步加大,致使我县财政支出快速增长,规模不断壮大。2018年,市财政超调度我县国库资金4.95亿元,年底县本级各预算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11.27亿元,扣除国库资金余额3.03亿元,资金缺口13.19亿元,财力保障工作十分严峻,举步维艰。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项目支出未安排到具体部门或项目。2018年,一般预算安排非发改委集中项目支出2.85亿元,如: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支出2000万元,扶贫项目支出283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项目支出5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6700万元等。基金预算收入中安排县本级政府专项支出5.06亿元,均未安排到具体部门或项目。

(二)部分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实际执行与预算相差较大。如:2018年,专项收入一般预算安排7251.56万元;当年实际入库1.55亿元,为预算数的214.4%;社会抚养费收入预算安排1500万元,当年实际入库1000万元,为预算的66.7%;耕地开垦费收入预算安排3000万元,当年实际入库15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0%。

(三)预算编制不够完整。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均未将上年结余收入安排入当年预算。

(四)滞留应缴预算收入。2018年末,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应缴预算收入4.9亿元,待查收入0.23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五)未按规定对财政资金专户实行归口统一管理,仍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截至2018年底,仍有118个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心保留实有资金,资金余额2.65亿元。

(六)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专户监管不到位,贷款银行超过规定利率上浮比例收取贷款利息。2016-2017年,濉溪农商银行开展的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业务,部分贷款利率上浮超过基准利率的20%。经审查,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期间,累计发放20笔“助农乐”贷款,利率上浮为30%超利率上浮标准收取贷款利息3.01万元。

(七)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建成,导致专项资金大量滞留,使用效益较差。2017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濉溪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资金2.02亿元,建设项目4个。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濉溪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79亿元,建设项目5个。截至2018年末,2017年4个项目均未建成,资金滞留4049.17万元;2018年5个项目资金均未拨付,县财政滞留4110.5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滞留1.38亿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及时上缴财政。经审计延伸调查,2016年4月和6月,建投集团公司累计收取淮北通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通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费(国有资产)22万元,扣除缴纳的增值税0.52万元,其余21.48万元,建投集团公司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未上缴财政。

(九)政府代建项目管理不规范,已竣工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2016年至2017年,建投集团公司实施的政府代建项目已竣工且办理资产移交手续7个,投资总额46237.53万元,县财政既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未履行其监督职能,将接受资产移交给相关部门管理。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县政府要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决算,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纳入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加强调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陆续拨付滞留的资金;地税部门组织专人对房产税等税种进行清理,将漏征的税收征缴入库,对部分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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