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中共濉溪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意见的请示》(濉审委办〔2025〕1号)的批示要求,濉溪县审计局组成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30日,对濉溪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濉溪县教育局对其提供的工程建设、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濉溪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一、被调查项目基本情况
濉溪县职业技术学校位于濉溪县百善镇濉溪南部次中心雁鸣大道北侧,龙腾路南,青阳路两侧,占地306亩,计划在校学生6000人,建筑面积合计132138平方米。包含教学楼6530平方米,实训楼41825平方米,教辅综合楼12720平方米,风雨操场5400平方米,学生宿舍31500平方米,食堂5880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10500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及人防工程17783平方米以及室外运动场、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立项程序基本规范,事前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绩效评估等程序。招投标手续齐全,按要求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审计过程发现该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工、监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设备供货商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安装调试
(二)施工现场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监理人员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
(四)监理履职不到位
四、审计调查建议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认真划分工期延误责任,确保项目全面完工。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日常监管机制。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