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01-20 08:27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统计局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闸河路建投大楼7楼,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37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濉溪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濉溪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五公开,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深入落实“五公开”,推动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执法信息公示栏目,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二是突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公开。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重点栏目信息公开,更新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栏目。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按照公开要求,进一步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项目等栏目进行公开,规范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全年各栏目公开268条信息。三是加强解读工作,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创新解读形式,采取图文解读、上级解读、本级解读、文字解读等多种方式,对上级政策、本级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多方位、及时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全年转载发布上级解读9,本级解读17条。制定新闻发布年度计划,按时召开新闻发布。年初制定新闻发布会年度计划,公布文字实录、现场图片等信息,召开年度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1次,坚持每季度1次新闻发布,进一步增强新闻发布工作实效。五是加强回应关切。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重点就经济形势运情况等问题回应关切,回应经济、统计方面热点问题1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通过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未收到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全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信息的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产生、收集、发布流程的规范,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 

  (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栏目。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和上级统一安排,对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进行优化,及时更新、完善栏目内容。二是加强信息发布。按照要求和测评进行及时整改,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八)强化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责任分工,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信息公开的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公开栏目只能满足于数量,工作运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县政务公开办重点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完善运行监督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协调,及时规范公开信息,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权威性,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高度重视新《条例》的宣传贯彻,通过多种方式扎实推动新《条例》宣传贯彻。一是规范栏目建设,完善整改措施。按照政务公开办安排,根据新《条例》的要求,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重大调整,规范栏目表现形式和发布内容。完善政务公开指南栏目,加大新增栏目更新力度,确保无空栏目情况。二是扎实做好季度第三方测评反馈整改工作,及时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提高信息发布、更新和管理维护工作。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集中办公,完善各类栏目和信息公开内容,解决重难点问题。选派业务人员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学习新《条例》,提高政务公开知识素养和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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