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濉溪县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03-11 08:42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统计局

濉溪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和《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濉政〔201821号)要求,我县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普查,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濉溪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生产总值(GDP)情况

2018年,全县实现GDP 426.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22亿元,工业增加值215.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60.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0.2:52.1:37.7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675 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693个,增长56.8 %;产业活动单位5987个,增加2087个,增长53.5%;个体经营户4.5万个,增加1.1 万个,增长31.5 %(详见表2-1)。

2-1 2018年末单位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4675

100.0

    企业法人

3571

 

76.4

机关、事业法人

 

231

5.0

    社会团体

123

2.6

其他法人

750

16.0

二、产业活动单位

  5987

100.0

第二产业

  1377

23.0

第三产业

  4610

77.0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61个,占27.0%;制造业818个,占17.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72个,占1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

行业/二三产业

合计

法人单位数

产业活动单位数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13

14

15

16

合计

4675

100

5987

100

农、林、牧、渔业

261

5.6

263

4.4

采矿业

8

0.2

14

0.2

制造业

818

17.5

838

14.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9

0.8

47

0.8

建筑业

359

7.7

487

8.1

批发和零售业

1261

27.0

1511

25.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2

3.9

265

4.4

住宿和餐饮业

39

0.8

44

0.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2

1.3

117

2.0

金融业

11

0.2

139

2.0

房地产业

134

2.9

159

2.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4

7.1

378

6.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0

2.43

129

2.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

0.6

41

0.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2

1.8

93

1.6

教育

178

3.8

453

7.6

卫生和社会工作

98

2.1

145

2.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9

2.1

114

1.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72

12.2

750

12.5

 

注:






























1.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2.表中的法人单位数包含非企业法人。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3571个,比2013年末增加1976个,增长123.9%;行政事业单位法人231个,增加14个,增长6.5%;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873个,减少161个,下降15.6%

三、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0606人,比2013年末减少19758人,下降16.4%,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2358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3700人,减少14768人,下降21.6%;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6906人,增加4990人,增长9.6%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43766人,占43.5%;教育11599人,占11.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890人,占9.8%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

 

 

 

 

 

其中:女性

合计

100606

42358

按行业门类分组

农、林、牧、渔业

1609

491

采矿业

3456

529

制造业

43766

187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30

280

建筑业

5422

1161

批发和零售业

7719

370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03

459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

其中:女性

住宿和餐饮业

514

31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4

85

金融业

642

271

房地产业

2017

86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65

56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16

29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92

81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69

296

教育

11599

7042

卫生和社会工作

4071

24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92

30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890

371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四、营业收入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 6732790.9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9.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0.6%(详见表4-1)。

4-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营业收入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万元)

合 计

6732790.9

采矿业

166108.6

制造业

477316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3397.3

建筑业

226592.2

批发和零售业

943119.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501.9

住宿和餐饮业

6098.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91.9

金融业

房地产业

25749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4764.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42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92.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981.7

教育

9035.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56.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124.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不含金融业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五、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65个,比2013年末增长30.1%;从业人员48352人,比2013年末下降20.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8个,制造业81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9个,分别占0.9%94.6%4.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和纺织服装、服饰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6%9.8%7.7%。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7.8%,制造业占89.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和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2.9%12.7%10.5%(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65

4431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4

248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

975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85

5607

 

食品制造业

36

89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0

4058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13

377

 

纺织服装、服饰业

67

447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0

52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4

216

 

家具制造业

14

694

 

造纸和纸制品业

21

74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0

24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2

75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3

49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4

1527

 

医药制造业

5

29

 

化学纤维制造业

3

2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7

52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35

572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9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3

1007

 

金属制品业

60

199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6

1223

 

专用设备制造业

50

1409

 

汽车制造业

36

164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

6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9

465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6

415

 

仪器仪表制造业

3

123

 

其他制造业

7

10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6

1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7

7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3

75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

8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4

292

 

 

 

 

 

 


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122670.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34495.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1612.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779616.5

食品制造业

96649.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91846.5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77396.9

纺织服装、服饰业

225320.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6399.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9093.9

家具制造业

43979.3

造纸和纸制品业

108166.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9708.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9805.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00031.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89991.8

医药制造业

36.2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35744.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52598.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3692.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4895.1

金属制品业

456859

通用设备制造业

217643.1

专用设备制造业

210126.5

汽车制造业

123976.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647.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51051.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525

仪器仪表制造业

27989.8

其他制造业

12946.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62.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164.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15703.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9436.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8257.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实现营业收入5122670.3万元(详见表5-2)。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5-3

5-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1343143.0

焦炭

444444.2

发电量

万千瓦时

330467.35

铁矿石原矿

782335.0

小麦粉

962921.7

服装

万件

2830.3

饲料

532719

其中:配合饲料

95995.0

   混合饲料

296759.0

石灰

615015.0

饮料酒

千升

29853.0

    其中:白酒(折65度,商品量)

千升

29853.0

水泥

5974902.4

   其中:强度等级42.5水泥(含R型)

4944237.4

家具

602945.0

商品混凝土

1045410.1

 

 

 

蓄电池

千伏安时

8319203.8

   其中:铅酸蓄电池

千伏安时

8319203.8

 

六、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59个,从业人员546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69.8%和下降23.2%。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8.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9%,建筑安装业占10.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2.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8.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5%,建筑安装业占8.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3.2%(详见表6-1)。

 

 

6-1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59

5462

 

  房屋建筑业

137

3170

 

  土木工程建筑业

68

1119

 

  建筑安装业

39

45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15

7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实现营业收入226592.2万元(详见表6-2)。

6-2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万元)

合  计

226592.2

 

 房屋建筑业

144640.5

  土木工程建筑业

57175.6

  建筑安装业

12467.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2308.7

 

、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29个,从业人员771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6.6%34.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6.2%,零售业占53.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2%,零售业占48%(详见表7-1)。

7-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1229

7719

批发业

569

402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0

95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0

108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0

18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7

10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2

10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60

90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2

346

 贸易经纪与代理

17

40

 其他批发业

71

299

零售业

660

3699

 综合零售

112

136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6

31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3

15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8

5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53

34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19

45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4

24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5

34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0

42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03773.5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345.7万元(详见表7-2)。

7-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万元)

 

批发和零售业

943119.2

 

批发业

803773.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05131.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79662.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7259.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255.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3667.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773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9327

 贸易经纪与代理

904.2

 其他批发业

13827.7

零售业

139345.7

 综合零售

4646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4613.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628.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987.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962.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4058.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6426.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3574.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5625.7

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81个,从业人员204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6.8%13.4%(详见表8-1)。

 

8-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1

     2045

 

 道路运输业

152

     1622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5

      12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1

     366

 

 邮政业

3

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6501.9万元(详见表8-2

 

8-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6501.9

 道路运输业

37034.9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02.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8531.7

 邮政业

832.4

九、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8个,从业人员51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1.4%30.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7.9%,餐饮业占92.1%,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1%,餐饮业占97.9%(详见表9-1)。

9-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8

514

 

住宿业

3

11

 

  旅游饭店

1

1

 

  一般旅馆

1

2

 

    民宿服务

1

8

 

餐饮业

35

503

 

  正餐服务

33

499

 

  快餐服务

0

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

0

 

   其他餐饮业

2

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19.3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5978.9万元(详见表9-2)。

9-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6098.2

住宿业

119.3

  旅游饭店

0

  一般旅馆

24

    民宿服务

95.3

餐饮业

5978.9

  正餐服务

5950.1

  快餐服务

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

   其他餐饮业

28.8

 

 

 

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1个,从业人员15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9.4%582.6%(详见表10-1)。

10-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1

15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4

1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1

3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6

1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291.9万元(详见表10-2

10-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291.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08.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62.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21.4

十一、金融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9个,从业人员48人(详见表11-1)。

1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

48

 货币金融服务

           7

31

资本市场服务

     

 保险业

 

 其他金融业

           2

17

十二、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法人单位51个,比2013年末下降15.0%。其中,规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个,规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6个。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820人,比2013年末下降30.0%。其中,规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75人,规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5人。(详见表12-1)。

12-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1

820

 

 规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25

675

 

 规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26

1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7490.0万元,其中规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72209.9万元,规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5280.1万元。(详见表12-2)。

12-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57490.0

 

 规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172209.9

 

 规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85280.1

 

 

十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2个,从业人员208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8.1%104.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8.3%,商务服务业占81.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8.3%,商务服务业占81.7%(详见表13-1

1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22

2086

 

 租赁业

59

382

 

 商务服务业

263

17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4764.0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9431.1万元(详见表13-2)。

1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4764.0

 租赁业

 5332.9

 商务服务业

     49431.1

十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05个,从业人员787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01个,从业人员700人(详见表14-1)。

1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1

700

 

 研究和试验发展

7

58

 

 专业技术服务业

46

46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8

18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420.8万元(详见表14-2)。

1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2420.8

 研究和实验发展

591.7

 专业技术服务业

5253.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575.9

十五、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8个,从业人员1979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个,从业人员111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692.1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088.6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488.6万元。

十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8个,从业人员73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6.4%74.7%(详见表16-1)。

1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万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78

732

 

 居民服务业

33

21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5

157

 

 其他服务业

20

36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981.7元(详见表16-2)。

16-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6981.7

 居民服务业

1915.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414.0

 其他服务业

1651.9

十七、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04个,从业人员9142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7个,从业人员807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9035.6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6079.4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9441.1万元。

十八、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3525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0个,从业人员3382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156.2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0910.4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5963.0万元。

十九、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97个,从业人员584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个,从业人员64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124.5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46.3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01.5万元。

二十、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69个,比2013年末下降16.3%;从业人员9315人,比2013年末下降1.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16709.9万元。

二十一、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6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3%。其中,新材料产业14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8.9%;新能源汽车产业5个,占13.9%;新能源产业5个,占13.9%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392人年,比上年增长49%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6亿元,比上年下降20.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00件,比上年下降5.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82件,比上年增长9.3%;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1%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9]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0]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