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统计局发布时间:2022-01-25 08:5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统计局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闸河路建投大楼7楼,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37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濉溪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省、市、县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信息外,其他政务信息原则上应当公开的及时公开,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56条,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定由专人负责局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统计执法检查事项、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事项等相关信息的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拨款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三是及时发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加强统计监测分析研究,按月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和分析解读信息,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我县经济运行发展形势。四是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年初制定了新闻发布计划和安排,全年召开年度新闻发布会1期,季度新闻发布会3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依法依规及时予以答复,答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确保了渠道畅通、公开及时。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下,做好对政务公开平台栏目内容更新、维护工作,补充、完善相关栏目信息。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细化公开事项和内容,规范发布格式,认真做好测评整改工作。

(五)监督保障

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我局建立完善了各项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鉴于单位人员调整,我局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专人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跟班学习和业务培训会议,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规范化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正常开展。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根据第三方测评整改任务要求,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规范信息管理。2021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特别是解读信息不够、意见征求反馈不多。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回应质量不高,形式不丰富,缺少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三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严格对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年度考核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对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我局在2021年主要做了如下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二是加大解读力度,加强对上级解读的转载和增强本级解读的可读性。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继续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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