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濉溪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濉溪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统计为民”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紧紧围绕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县统计局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59条,并注重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反映全县统计工作情况,全年未出现信息发布空白月。二是准确发布经济运行数据。2022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和统计重点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分析研究,按计划召开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按月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三是做好任务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濉溪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结合实际规范编制《濉溪县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积极宣传统计政务、解答统计数据信息问题、提供统计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咨询受理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定由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工作,确保公开及时。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行定期梳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下,做好对政务公开平台栏目内容更新、维护工作,补充、完善相关栏目信息以及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规范发布格式,认真做好测评整改工作。
(五)监督保障
针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我单位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根据第三方测评整改任务要求,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规范信息管理。2022年我单位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单位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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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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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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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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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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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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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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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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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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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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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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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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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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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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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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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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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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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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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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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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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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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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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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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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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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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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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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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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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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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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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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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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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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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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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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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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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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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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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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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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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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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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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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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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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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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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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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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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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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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受编制和工作业务限制,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是兼职,工作能力和投入精力尚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二是政策解读效果有待提升。针对新形势下经济运行的新特点、新亮点、新变化的实际,政策宣传和解读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加强学习,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注重运用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实现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提高统计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对于2021年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在2022年做了如下改进:一是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分析研究,按月按季度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和解读,有效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反映全县统计工作情况。二是通过运用文字、图片、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来解读和宣传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数据和专业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在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做法
2022年我单位采取多举措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实见效,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二是增强信息时效性,提升公开效能。按计划召开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按月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结合年度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以及项目绩效评价等法定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本级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有效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反映全县统计工作情况,切实做到把功夫下在平常,把工作做在平时。三是丰富解读形式,增强公开效果。由于统计工作的专业性,使得群众有时很难真正理解统计相关的数据和知识。县统计局通过运用文字、图片、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来解读和宣传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数据和专业知识,做到变晦涩难懂为通俗易懂。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