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统计局2023年上半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来源:濉溪县统计局发布时间:2023-06-01 16:05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3年以来,县统计局按照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1—5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其中政策解读类信息13条,回应关切信息6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办结1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务公开网站栏目发布情况

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做好网站栏目发布工作。重点栏目、基础信息更新及时,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均按要求及时发布到相关栏目,做到“常更新、常检查、常补缺”,确保政务信息常态化发布。

一是优化政务信息管理。规范性文件发布格式严格执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版格式。

二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采取文字、图片、漫画、视频等多种方式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和宣传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数据和相关专业知识,及时准确传达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

三是做好基础工作。及时公开单位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更新公开目录。规范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确保格式规范,数据准确。切实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基层“两化”信息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出台的基层“两化”关于统计领域标准目录指引有关要求,1—5月共发布统计法律规范信息21条,统计调查制度信息26条,统计数据信息12条,统计执法监督信息6条。

(三)政务公开网站自查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濉溪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结合第三方测评问题清单,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排查和错敏字整改工作,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月编制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规范办理依申请事项,截止到五月底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存在不及时现象。下一步,县统计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严格对照2023年度省市县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清单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工作;二是做好统计信息常态化发布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三是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标先进,查缺补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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