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局党委的支持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淮政办秘〔2019〕40号)文件精神以及系列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及时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网、政务微信等方式公开各类信息417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县市场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和公众参与,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性成效。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县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局党委根据机构改革及人员分工,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下设成立办公室,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从体制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网、政务微信等方式公开各类信息417条,其中重点领域102条,财政预决算22条,政策解读17条,其他各类信息276条。
1、及时公开重点领域食品药品政策法规、行政处罚、抽检结果等有关信息计102条。
2、财政资金公开情况。按季度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按期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等情况22条。
3、政策解读情况。通过“政策解读”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等解读上级及本级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等,公开信息17条。
4、关注网络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今年来,通过12315,12331、 12365(2019年12月25日起统一使用12315投诉电话), 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2583件(次),其中咨询2298件,已全部解答完毕;投诉182件,举报103件,处理率100 %,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7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公开1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办结率为100%。
(四)运用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在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保障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工作中。我局主要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广泛开展315、“质量月”、计量日、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热点问题开展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学校、进小区、进机关”活动,发放各类宣传画册2000余份。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均由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公开。对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做了具体的规定,并由办公室统筹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六)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更新食品药品、政策法规和人事等信息。政务由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及时解决错链、失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
(七)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组织安排政务公开人员参加异地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县内政务公开培训10次,参与全市政务公开培训2次,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3 |
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1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1 |
8 |
|
行政强制 |
12 |
-6 |
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的要求还存有一定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政策解读栏目中图解政策少且不够准确详细,不能做到图文并茂。
(二)改进情况
1、建立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强化重点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互联网+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1人。各股室、二级机构和局属各单位各指定1人为信息报送人员,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由办公室专职人员汇总。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