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局公共服务清单(2019年版)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09-10 16:13文字大小:[    ]背景色:       
公共服务清单(2019年版)
单位: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                                                   填表日期:2019年7月10日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机构 备注
1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3 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库》信息发布与检索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据反馈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6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据反馈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7 开展食品药品主题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 县市场局 
8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审批申报材料初审转报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9 提供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10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报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11 消费警示信息发布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12 提供消费信用信息服务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13 受理消费者投诉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14 支持消费者诉讼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15 消费调查评议结果公布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16 濉溪县诚信企业评选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17 建立诚信承诺联盟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18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主动服务 县市场局 
19 发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信息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0 发布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1 企业(企业集团)营业执照补领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换证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3 企业申请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4 企业迁出登记档案移送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5 企业联络员变更办理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6 公示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公示事项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7 企业股权出质登记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8 安徽省著名商标审核转报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29 中国驰名商标奖励发放★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30 安徽省著名商标奖励发放★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31 淮北市知名商标奖励发放★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32 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奖励发放★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33 境外成功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奖励发放★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34 安徽省专业品牌基地奖励发放★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35 名牌产品奖励发放★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36 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相关主体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 县市场局 
37 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 县市场局 
38 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39 培育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0 为拟上市(挂牌)企业出具企业遵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法规情况证明▲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1 计量器具委托检定、校准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2 产品质量委托检验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3 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4 食品受委托检验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5 受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与咨询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6 市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公告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7 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推荐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8 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发布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49 动产抵押登记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50 建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51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主动服务 县市场局 
52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  主动服务 县市场局 
53 省级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评选推荐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54 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培训 主动服务 县市场局 
55 12358价格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服务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56 特色标价签监制服务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57 组织申报省、市级发明专利资助资金发放 依据申请类 县市场局 
58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主动服务 县市场局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版)
单位: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                                填表日期:2019年7月10日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委托机构 备注
1 计量标准器具检定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机关 保留
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测、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测 行政机关 保留
3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 产品质量争议调解 行政相对人 保留
4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行政相对人 保留
5 计量仲裁检定 计量仲裁检定 行政相对人 保留
6 食品检验 食品质量检验 行政机关 保留
7 食品原料和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 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保留
8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 食品流通日常监管 行政相对人 保留
9 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类权力 行政机关 保留
10 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类权力 行政机关 保留
11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予以证明 行政处罚类权力 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 保留
12 对境外证据所包含的语言、文字提供翻译 行政处罚类权力 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 保留
13 化妆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处罚;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处罚;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保留
14 药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超出规定范围品种的;变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处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其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保留
15 对转让、捐赠的在用医疗器械进行检验 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受让、受赠使用过的设备类医疗器械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保留
16 企业登记验资报告 公司(含分公司)、非公司企业(含营业单位)登记 行政相对人 保留
17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 行政机关 保留
18 各类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  抽查市场主体公示信息 行政机关 保留,对应权力事项未列入权力清单,但在实际工作中,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关专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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