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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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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098404010/202112-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
2021-12-08
发布机构: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2-08
名
称:
关于做好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濉食安办〔2021〕14号
关
键
词:
废止时间:
暂无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098404010/202112-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12-08
发布机构: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2-08
名
称:
关于做好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濉食安办〔2021〕14号
关
键
词:
关于做好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0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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