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03-24 08:38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市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各相关股室: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4日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淮北市电动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县局决定自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加快“四个濉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24155-2020)、CCC认证,以及电动车国家标准实施的目的、意义、要求,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等内容,引导其加强自律,增加生产经营守法意识,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推进新标准执行,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标准计量股、大队、各市场所)

(二)摸排销售领域电动车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电动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彻底查清销售企业数量、地址、电动车品牌型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于每年6月、12月底前按镇、园区完成登记造册(见附件2)。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库存数量、种类、存放位置要严格认真登记。(责任单位:各市场所、大队、标准计量股)

(三)严格电动车及相关产品生产管理。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车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严禁生产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加强电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获得 CCC认证并流入市场;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 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车等行为。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质量认证股、各市场所)

(四)严格电动车销售及相关产品监管。加强电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加强对电动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蓄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蓄电池,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的行为。指导经营者建立进出库登记台账制度,检查存放电动车的型号是否与目录一致。对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市场所、市场股、标准计量股、质量认证股)

(五)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在平台上销售。开展网络监测,力争运用网络监管技术手段,查处利用网购渠道销售超标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网监股、质量认证股、各市场所)

(六)促进诚信经营,强化经营档案管理。对失信经营户,实行重点监管,严厉查处违规批发销售不在目录内的电动车。将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车的企业纳入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被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曝光其违法违规或经营异常行为,并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责任单位:信用股、各市场所)

(七)畅通投诉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畅通投诉举报和咨询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件要件件有核查、有反馈。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移送线索查处工作,违法事实清楚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12315投诉中心、大队、各市场所)

三、时间安排

从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压实责任,摸清底数(2022年3月至12月)。各市场所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指定责任人员,确保责任、措施到位。对电动车经营者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市场监管股将电动车质量抽检列入年度抽检计划,定期组织抽检。标准计量股不定期对电动车监管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二)集中整治,整改提高(2023年1月至12月)。以流通领域电动车质量监督抽检为抓手,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不合格电动车进行追根溯源,严厉查处生产者,争取办理一批大案要案,对违法经营者形成震慑。

(三)建章立制,巩固提升(2024年1月至12月)。与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多角度、多渠道摸排电动车使用、经营、管理情况,堵塞监管漏洞,弥补管理不足,分析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排除电动车安全隐患,让我县电动车使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效果。电动车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事关百姓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予以处理,相关股室做好配合工作、

(二)实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部门配合,综合执法大队、市场股、标准计量股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在销售监管、质量抽查、车辆登记、路面执法、消费者投诉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通报转交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动打击机制,共同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案件。

(三)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沟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开展电动车质量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大要案,要及时向市局、县政府报告。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电动车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统计表报送标准计量股。标准计量股具体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总结上报。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加强横向联络与沟通,共同做好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关于印发《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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