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03-29 17:23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三、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制度。根据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和执法等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合同、拍卖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走私、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盐业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测药物滥用的技术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做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和上报备案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八、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九、负责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落实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档案、信息宣传、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等工作;指导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单位预决算、养老保险管理、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局属单位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

主任:谢静  

电话:0561-6077731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以县局名义登记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承担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股长:刘东亮

电话: 0561-6074446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主任:徐敬东

电话: 0561-6075914

(四)标准与计量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引导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指导企业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承担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工作。

股长 :宋晓萍

电话 :0561-6071002

(五)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质量兴县、质量提升工程、政府质量奖励的政策措施;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有关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县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认证和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相关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工作;指导认证行业、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主任 :李海燕

电话:0561-6072194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贯彻执行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县政务服务窗口日常工作。

主任 :胡小娜

电话 :0561-6088191

(七)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督检查检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制作单位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人:胡丙胜

电话: 0561-6078161

(八)食品安全协调股。负责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分析预测及编制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的报告;负责组织推动镇(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承担对镇(园区)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制定实施全县食品安全抽验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承担和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股长 :陈方

电话 :0561-6089286

(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制度建设;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指导食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股长:胡杰

电话:0561-6078050

(十)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县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监督检查;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食品流通环节的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负责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和监督食品流通企业、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股长:范海涛

电话:0561-6078160

(十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 拟订餐饮服务监管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协调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参与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和监督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股长:王琪

电话:0561-6075246

(十二)市场规范管理股。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市场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股长:程磊

电话:0561-6078171

(十三)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监督实施药品、中药、民族药、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拟订药品、中药和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并指导药品、中药、民族药、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指导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测药物滥用的技术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特种器械;负责医疗器械的广告监测;负责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股长:倪群

电话:0561-6086711

(十四)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方面的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开展电子商务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制定合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承担拍卖行为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股长:贾舰

电话:0561-6088226

(十五)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完善和组织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推进“黑名单”管理应用措施的落实;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股长:朱伟

电话:0561-6075594

(十六)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执法办公室(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协助开展反垄断工作;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主任:周中山

电话:0561-6075734

(十七)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办公室。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及申请、授权、注册登记、专利权转让、专利资产评估、调解专利纠纷等工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

主任:张伟

电话:0561-6070608

(十八)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来访接待等工作;承担网络交易纠纷的协调工作;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12315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主任 :杨恒

电话 :0561-6881797

(十九)价格监督管理股。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监督检查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受理价格收费、投诉和咨询;指导价格行政复议工作和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股长 :李刚

电话 :0561-6078101

(二十)人事教育股。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管理、人事管理、队伍建设、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全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股长 :秦健

电话: 0561-6080062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梁煜

单位地址:濉溪县虎山路16号

邮政编码:235100

联系电话:0561-607773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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