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濉溪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濉发改价费〔2022〕6号
濉溪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印发《濉溪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濉溪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濉溪县财政局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濉溪县交通运输局 濉溪县民政局
2022年8月22日
《濉溪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部署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根据《淮北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淮北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发改价费〔2022〕223号)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减负。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重点任务
按照《通知》要求,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分别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牵头负责;金融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根据《淮北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淮北银保监分局牵头负责。在开展上述五个领域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时,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具体分领域专项整治内容如下:
(一)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村公路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二)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督促指导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县财政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四)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按照《淮北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由淮北银保监分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五)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评、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县民政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部署准备阶段(7月底前)。县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领域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同步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通过 12381、12315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意见箱、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及时梳理汇总问题清单。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前)。县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在国家和省相关工作方案下发后,及时启动我县分领域自查自纠工作。9月10日前,县区各牵头单位要完成各领域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分别报送市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同时抄送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为相关部门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支撑。
(三)联合检查阶段(9月11日—10月底)。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抽查检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份)。县发展改革、经信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分别上报市专项整治牵头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本着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相关领域的收费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整改到位。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剖析原因,认真分析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强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确保国家、省、市部署开展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依托县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牵头的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发展改革委价格和收费管理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办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推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分别明确一名职能科室负责人和联络员,协调对接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影响力,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社会监督力度,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