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价格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表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濉)市监北罚〔2023〕24号 |
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 |
淮北佑森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濉溪御溪荣境分店 |
91340621MA2WNTR063 |
赵 聪 |
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 |
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处1000元罚款。 |
自主履行 2023年2月10日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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