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5-11 14:28文字大小:[    ]背景色:       

保留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规范内容

1

食品生产许可试制食品检验报告编制(首次申请许可或申请增加食品类别)

食品生产许可

试制食品检验可以由生产者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
主要理由:《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明确规定。

2

餐饮服务自酿酒安全性检验合格报告编制

食品经营许可

对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自酿酒成品安全检验合格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根据《国务院审改办等十一部门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4号)附件第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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