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2023年度流通使用环节疫苗储存
运输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濉溪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5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流通使用环节疫苗储存运输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疫苗企业及接种单位情况
我县辖区内无疫苗生产、配送企业。我县目前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疫苗接种单位28家,其中濉溪县祁集便民医院于2021年停业;濉溪友爱医院于2023年3月至9月暂停执业,至今未开展预防接种;县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地点:县医院内)、濉溪县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地点:县党校内)、濉溪县中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地点:县党校内)均已撤销,剩余新冠疫苗交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存。
二、疫苗检查的基本情况
1、我局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流通使用环节疫苗储存运输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淮北市监〔2023〕39号),组织执法人员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接种单位(县级医疗机构)、乡镇疫苗接种单位(乡镇医院和分院)开展疫苗储存运输质量现场检查。
2、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我县疾控机构和绝大部分接种点在疫苗储运环节的管理基本符合《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要求。安排了专(兼)职人员负责;配备了专用疫苗储存设施设备;按时监测记录疫苗储存温度、核查留存疫苗运输相关票据和在途温度记录;疫苗出入库和接种信息上传至卫健部门指定的疫苗信息追溯系统。
三、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今年发现问题的单位加强检查,进一步核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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