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价格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11-20 15:21文字大小:[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濉市监五罚〔2023〕922号

濉溪县五沟镇好邻居超市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濉溪县五沟镇好邻居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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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

2023年7月13日,濉溪县市场局执法人员五沟所接到举报,反映“呀”土豆薯片商品标价9.9元,实际支付10.9元,杨记酸辣味去骨鸡爪商品标价13.9元,实际支付16.8元,认为不合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第七章价格监督管理第四节【253】《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安徽省价格条例》第四十一条、《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关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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