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案机构
法定期限:一般程序: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承诺时间:六十日内
服务电话:0561-6077731
监督电话:0561-608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