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濉市监开罚〔2024〕82号 |
濉溪县开发区志浩城市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濉溪县开发区志浩城市生活超市 |
92340621MA2RTF5L81 |
金志浩 |
经营超过保质期大黄米汤圆、经营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1、警告;2、罚款1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主动履行;2024年3月5日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3/4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