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濉溪县金环烟酒超市销售侵权白酒及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案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07-05 15:32文字大小:[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濉市监五罚〔2024〕425

濉溪县金环烟酒超市销售侵权白酒及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案

濉溪县金环烟酒超市

92340621MA2PPX9319

陈慧

销售侵权白酒及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1、没收侵权“迎驾金星”(酒精度:42%vol,450ml/瓶)12瓶;“六年口子窖”(酒精度:41%vol,400ml/瓶)3瓶;“五年口子窖”(酒精度:40.8%vol,400ml/瓶)2瓶;“小池口子窖”(酒精度:41%vol,500ml/瓶)1瓶;2、罚款58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已履行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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