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濉溪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验收公示
根据《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北市监〔2024〕53号)要求,濉溪县市场监管局、濉溪县卫健委、濉溪县医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濉溪县医院、濉溪县中医医院、濉溪县妇幼保健院申请创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依据《淮北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验收标准(试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逐项核查评分,综合评定上述三家医院通过验收,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类别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员 |
备注 |
1 |
濉溪县医院 |
三级未定等 |
符合要求 |
王峰、范金鑫、杨柳、倪群 |
|
2 |
濉溪县中医医院 |
三级未定等 |
符合要求 |
王峰、范金鑫、杨柳、倪群 |
|
3 |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濉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二级 |
符合要求 |
王峰、范金鑫、杨柳、倪群 |
|
公示期7天(2024年11月12日至19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561-6086711(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