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5-02-18 10:10文字大小:[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濉市监百罚(2025)14号

濉溪县百善糖豆书屋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濉溪县百善糖豆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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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康

2024年1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濉溪县百善糖豆书屋进行检查,在当事人店内货架上发现了正在经营的“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生产日期:2023年12月25日,保质期:六个月,净含量:117克)3袋,“威薇乐”神仙果(生产日期:2024年3月7日,保质期:六个月,净含量:散装称重)1袋,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依然在店内经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1、罚款;2、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罚没款已按时缴纳

2025年2月14日

 

2

濉市监百罚(2025)14号

濉溪县百善引领文具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濉溪县百善引领文具店

92340621MA8P0XTF19

朱志杰

2024年1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濉溪县百善引领文具店进行检查,在当事人店内货架上发现了正在经营的“毛俊男”钵钵鸡味(生产日期:2024年4月28日,保质期:150天,净含量:散装称重)16袋,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依然在店内经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1、罚款;2、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罚没款已按时缴纳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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