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06-23 16:09文字大小:[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

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濉知法裁字20261

温州进刚机械有限公司诉淮北市鹏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名称为“一种纸盒成型机的侧面成型机构”,专利号:ZL201510261409.3专利侵权纠纷案

淮北市鹏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91340621MA2N3LAQ19

黄建敏

被请求人的行为构成了使用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五款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1.认定被请求人使用的涉案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2.驳回请求人停止使用侵权设备的请求事项

自觉履行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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