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与加强濉溪县城区学校周边
“小饭桌”管理建议的回复
任影代表:
我局收到您在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与加强濉溪县城区学校周边“小饭桌”管理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部署推进
小饭桌食品安全事关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千家万户民生福祉。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校外就餐饮食安全,防范化解“小饭桌”食品安全隐患,我局组织召开全县“小饭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压实监管责任、明确整治目标。结合县区小饭桌经营实际,联合县食药安办、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制定《濉溪县“小饭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标准,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确保专项整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二、全面摸排底数,夯实整治基础
为彻底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和死角,本次整治坚持“不漏一户、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对城区及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所有小饭桌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核查、现场核验、信息登记等方式,全面摸排辖区小饭桌的备案资质、经营规模、就餐学生人数,逐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台账,实现“一户一档、底数清晰、问题明确、动态管控”。经过全面摸排统计,我县共有小饭桌经营户139家,其中城区(濉溪镇、开发区)小饭桌经营户64家,乡镇小饭桌经营户75家,均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
三、聚焦核心环节,开展精准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紧扣小饭桌食品安全全链条管控要求,聚焦食材采购、储存加工、清洗消毒、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五大关键环节,严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逐项登记、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全力规范小饭桌食品经营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对全县139家小饭桌进行全覆盖检查,梳理各类食品安全隐患348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立案7起,其中当场处罚2起,累计罚没款0.6万元,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四、深化部门联动,破除监管壁垒
本次小饭桌整治过程中,我局坚持部门联动、协同发力,联合县教育局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教育部门优势,有效弥补单一监管排查盲区。对照食品安全标准查验食材加工、消毒留样、环境卫生等事项,压紧小饭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整治成效。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检查4家次,发现问题17项,均已闭环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辖区小饭桌食品安全乱象得到有效根治,但长效管控工作仍存在部分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经营主体自律性不足。少数小型小饭桌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松懈,食材留样不规范、消杀记录不全、卫生细节整改反弹等问题偶有发生,自主规范、主动防控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隐蔽点位监管难度较大。部分居民楼内隐蔽性家庭式小饭桌,点位分散、隐蔽性强,日常排查监管难度较高,易出现监管盲区。
三是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多数小饭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未接受系统的食品安全专业培训,对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风险防控要点掌握不熟练,精细化、规范化操作水平仍需持续提升。
四是社会共治氛围尚未成型。部分家长在选择小饭桌时对其食品安全资质、卫生条件、管控流程等核查不够细致,食品安全监督参与度不高,联动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仍需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本次整治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建立“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复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将辖区所有小饭桌纳入常态化监管清单,重点紧盯整改点位、隐蔽经营点位,常态化排查食材采购、加工消杀、食品留样、环境卫生等关键环节,对整改反弹、违规经营的主体依法从严处置,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反弹回潮,持续筑牢学生校外饮食品安全屏障。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