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濉溪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二)指导各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各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三)组织开展县管重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监督各镇、相关部门落实汛前检查、水毁工程修复、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等工作。
(四)负责监督各项防洪预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工作预案的实施。
(五)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雨情、水情、险情、旱情、灾情;开展长短期水情、气象会商预报。
(六)负责掌握统计洪涝和干旱灾害情况,组织灾后评估,完善水旱灾害应急抢险预案。
(七)做好年度水毁工程统计与修复计划的上报及下达工作。
(八)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广先进的防汛抢险和抗旱新技术、新产品。
(九)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黄新
办公电话:0561—6887783
办公地址:濉溪县沱河路3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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