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9年,濉溪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机构改革涉及的各股室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制定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19年度共发布应急管理各类信息稿件300余篇,未收到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诉讼等情况。
二、主要工作措施
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对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我局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量依然偏少;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深度不够,部分信息缺乏具体细节内容。三是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个别股室存在报送信息不积极、不及时的情况。
2020年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使之更有利于单位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等方面发展;三是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采取各项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深度和广度,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