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5-12-22 16:07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县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责,依法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行使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的实施。

(三)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四)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跨区域案件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五)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实施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徐拴

办公电话:0561-6886263

办公地址:濉溪经济开发区国槐路与女贞路交叉路口西400米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