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9-28 16:3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级标准
濉溪县应急局 应急救助 2020年6月28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受灾困难群众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0561-6889661
濉溪县应急局 因灾倒损住房补助 2020年6月28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受灾困难群众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0561-6889661
濉溪县应急局 冬春救助 2020年6月28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受灾困难群众 对因灾造成冬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冬春期间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0561-688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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