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1-13 09:32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应急局办公室撰写。全文由单位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沱河路48号二楼办公室,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62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濉溪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条,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1.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信150余条,“六稳六保”信息20余条2.落实做细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并发布政策解读10余篇,包括文字解读2篇,负责人解读2篇,政策图解2篇,专家解读和其他解读2篇,媒体解读2篇,多层次解读濉溪政策法规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3.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专题页面具体项目内容,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事项办理答复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2022年,共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0件,纸质版依申请公开0件,共0件,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未发生因办理依申请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优化政府信息分类整合,按照标准统一、信息安全的原则,集中发布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行政机关的文件、业务数据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政府办定期开展内容检测并督促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提高公开的信息的质效,增强信息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严格执行《濉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涉及个人隐私、错链等无效信息进行全面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页面栏目信息。二是建立并维护濉溪县应急局微信公众号,努力建设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充分发挥了政务新媒体平台贴近生活、受众面广的特点

(五)监督保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保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通过第三方测评通报等方式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年底纳入单位目标考核中。定期参加培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等。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七)总计

26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濉溪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内容仍需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的手段不多,形式单一、内容单调、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政务公开相关问题,2023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增强信息时效性,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和速度;是提高信息发布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联络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及时公开我局基础信息,抓好部门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对新发布的文件做到必发文号,按照要求添加关键词。四加大培训力度。适时参加政务公开和网站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我局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坚持开拓创新,深化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延伸公开内容,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通报、回应关切、救灾等项目信息公开。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的公示公告制度,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收集政务公开网络舆情,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及时便民”的原则,实现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政府网站“三网互通”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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