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告
为切实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范围内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欢迎社会各界提供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涉企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数额幅度;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钓鱼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
(二)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主要包括不严格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规范执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按计划完成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相关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地址: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濉溪县沱河路48号)
2.联系电话:0561-6889660
3.电子邮箱:2230049386@qq.com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