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
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行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
通知

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10-11 15:20文字大小:[    ]背景色:       

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皖财农[2024]890号)予以转发,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预警比对。县政府各涉农主管部门,要结合管理的惠农补贴项目特点和工作实际,分别设置补贴项目(金额)预警条件,防止补贴资金在项目申报、审核审批、数据造册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对补贴到人的项目,要与民政、人社等部门加强数据比对,杜绝出现死亡人员领取、人员重复享受、财政供养人员享受惠农补贴等违规现象;各涉农部门要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预警设置。

二、完善资金发放流程。惠农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濉溪县农商银行、濉溪县农业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发放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限(一般资金3个工作日,特殊资金1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准确、及时打卡发放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资金发放结果要在发放次日反馈到财政部门;“一卡通”账户已变更为“社保卡”的户主,金融部门要为该账户配备资金对账簿,方便群众查阅;对需要跨行支付的账户,代发行要主动与“一卡通”户主对接,征求合理化建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林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4年10月11日

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皖财农[2024]890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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