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2-07-14 15:55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2年上半年,县城管局围绕文明创建目标任务,对照城市管理发展要求,全局上下务实奋进,改革创新,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突破、实现新提升。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

1.市容秩序集中整治。为有效开展城市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组织人员每天对县城区内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商场、医院、校园等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共清理占道经营258处,流动摊点365处,出店经营386起,乱堆乱放569起,乱贴乱画(橱窗广告)1480起,纠正沿街晾晒349起,占道修车40起。有效提升了我县城区的市容环境。

2.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对人行道上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加强管理,保障人行道路安全畅通,联合县交警大队对恒大名都小区周边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进行整治,依法查处城区非机动车违规占用人行道的行为,对溪河路、虎山路北菜市场周围、浍河路及老城区等地加大非机动车位施划,优化城市环境秩序。共引导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547起,行政处罚40余起,清理私设停车桩(停车障碍)251起,补划濉溪县主要干道非机动车停车位186处。

3.“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充分借助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巡查机制,对非法小广告日常清理进行无缝隙全覆盖巡查监督安排执法人员在日常督查基础上,对城区重点路段、违规广告较集中的商铺实行巡回检查,及时发问题督促商户加大整改力度;同时加强对各中队的考核评价,严格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做好“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清理各类乱张贴、悬挂、喷涂、刻划小广告2389起,其中玻璃幕墙上乱张贴悬挂小广告1475起,地面乱张贴喷涂小广告352起,树木、电线杆等公共设施及墙体上刻划、张贴、喷涂小广告525起,移动式广告牌24起,散发小广告13起,依法暂扣宣传材料2700余份,立案行政处罚3起。

4.空中管线和“飞线”治理工作。配合县住建局对全县范围内的空中管线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县域面貌整体层次。县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多次对县城区内小区充电桩建设及电动车消防安全进行了专项督查,对九点阳光、兴隆花园、宝厦丽景、翰林华府、领尚春城、书香雅苑等小区多处存在乱拉飞线充电及楼道停放电动车现象,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内小区充电桩建设及电动车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共剪除飞线2100余根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遏制和减少因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按照《2022年度濉溪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城市、镇居民小区各类违法侵占绿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巡查制度,确立了“六个一”日常巡查标准,全面排查各镇(园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医院、学校、高速出入口周边,楼房底层和顶部以及物业小区内各类违法建设对巡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坚持拆除与管控相结合拆除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提升群众尊法、守法意识。1-5月份,全县各镇(园区)共督查20余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137处,面积约7162平方米发出工作简报8办理16起涉嫌违法建设案件。

6.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按照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要求,针对县城内户外广告标语杂乱、破旧、毁损等不规范现状进行分类,明确拆除对象展开集中整治,采取查询档案、现场拍照等取证方式建立详细登记台帐。对县城内文化墙、电子显示屏、高炮、条幅、灯箱、橱窗等各类违章户外广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或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不彻底及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单位和商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目前已整改不规范电子显示屏23处,拆除大型广告牌198处、路灯杆杂牌146处、破损广告招牌188处,清理各类条幅780条,更新文化墙59处。对广外广告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63块、拆除破损影响市容的25块,拆除各类条幅60条,规范门头店招50处。

(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1.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督促指导作业公司做好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加大普扫及主次干道机械冲洗清扫力度,人机结合冲洗人行道及广场;督促指导作业公司对城区公厕排查,对损坏和丢失的设施及时更换和维修,做到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公厕内外卫生保洁及时。做到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2.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常态化。针对群众反映油烟污染的餐饮店,共组织县市场局、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执法10次,对油烟扰民的餐饮店进行依法整治,集中整治油烟污染餐饮店50家,有效改善城区环境,改善空气质量。

3.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召开全县渣土运输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夜间对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进行突击检查开展夜间冲洗行动,对重点路段进行道路清洗。共规范渣土运输车辆106台次,罚款2万元,正在立案调查5起,拟处罚10万元。

4.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核,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下沉机制,修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并纳入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突出房前屋后、院落、道路、河塘“四大区域”,紧抓门口、路口、村口、河口“四大关口”,对县域内国省道、桥涵进行日常督查。制定针对镇、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成绩纳入到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调动镇、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工作的积极性。

5.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顺利2021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安装完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携手实验小学举办少先队员参观垃圾分拣中心活动,为学生普及有关垃圾分类知识。

(三)其它方面工作

1.疫情防控常态化。督促工作人员接种加强针,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对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桶、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日常化保洁、消杀。

2.公厕改造提升。县城区内15座公厕全部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

3.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022年城市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2年城市管理和党风廉政工作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应急管理工作积极筹备防汛物资,成立应急队伍,制定防汛抗旱应急方案和演练方案,确保汛期24小时日夜有人值守,真正体现城管队伍来之能战,战之即胜的素质。

二、存在问题

1、“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力。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对一些“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手段和考评运用机制,削弱了该项工作落实力度。

2、市容市貌存在反弹现象乱堆、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现象管理难,治理难,反弹快,防不胜防,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3、城市管理人员和经费不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对环境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垃圾处理等各种成本不断增加,再加上协管员流动性较大,正式在编人员不足,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今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市评估,综合执法、环境卫生工作任务加重,给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下工作打算

1.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整治。“门前三包”和门头店招整治工作,做好主次干道秩序管理,提升城市档次,改善市容市貌。

2.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和深度清洗保洁,对卫生死角采取人机结合冲洗积尘。餐饮油烟、渣土运输进行常态化管理继续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区餐饮单位巡查力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

3.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工作人员做好日常防护,做好公厕、垃圾桶、垃圾中转站日常消杀工作。

4.继续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对全县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查处,继续加强对各乡镇违法建设进行督查、考核。

修改完善濉溪县拆违控违考核办法,推进全县拆违控违有序开展。

5.发挥好城管委指挥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城管委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履行好城管委办公室职责,协调推动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职担责,推动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智慧城管绩效评价和监督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兑现奖惩机制。

6.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把农村环境治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以美丽乡村示范村为重点,开展村庄清洁连片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房前屋后、沟塘河渠周边暴露垃圾,完善环卫收集设施,健全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提高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和无害化处理率,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变村界、镇界之间“脏乱差”现象,提高宜居宜游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7.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广桶建站(点)、定时投放分类投放模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运体系,避免“混装混运”。选取郭楼桥,北关,十北、十南,北环、西、沱西、浍东、烈北、闸东10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拓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8.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推进环卫基地建设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加快城区20座公厕改造,对文明创建样本点周边、商贸大街周边及其他主次干道门头店招进行统一设计改造,不断提升城区基础设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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