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第十八届第四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答复
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JY11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岩代表:
您提出“关于建设儿童友好上学路径”的建议,已知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鄞州“最美上学路”《建设导则》《养护导则》《文明导则》,三份“导则”具有标准高、全面细致、前瞻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等特点。其中《建设导则》首次提出最美上学路建筑界限及其详细规定、安全色和儿童色的规定和应用范围、廊道及其建设标准、两种路面基层结构和多种面层改造标准、交工验收(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的两阶段验收标准等。《养护导则》首次提出最美上学路的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要求“快修快养”和“不伤基层清洗材料”的技术标准等。《文明导则》从文明制度建设、氛围营造、秩序规范、志愿服务、有礼实践等5个方面15项内容来规范、提升“最美上学路”,将文明的种子撒在每个孩子心田。通过对宁波鄞州“最美上学路”三份导则的学习,使我们认识到打造“最美上学路”已成当今文明城市的靓丽风景。城管、教育、公安将联合规划,共同前往宁波鄞州实地参观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为我县在城市品质改善提升过程中打造“最美上学路”起到助力作用。届时联合城市规划、交通等多部门,结合学校、居民区分布,规划设置专门的儿童上学专用通道,确保路径最短、最安全,同时,通道周边设置明显的标识,引导儿童安全通行。下一步我们会和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儿童上学路径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