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关于2025年度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5-12-29 14:36文字大小:[    ]背景色: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的重要形式,对于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城管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部门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县城管局共接收政协提案20件,其中主办16件,协办4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现将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办理情况

(一)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号朱爱军委员“关于畅通交通巷交通秩序”提案

组织执法人员对龙兴桥东交通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清理违规摊点45处,规范店外经营23家;早(7:00-9:00)晚(17:00-19:00)上下班高峰点,增派4名执法队员定点值守管理,每日至少3次日常巡查,常态化开展流动摊贩整治交通巷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下一步,县城管局将与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摊点疏导点保障道路畅通。

(二)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2号李俊秀委员“关于维修城区道路”、第13号李俊秀委员“关于对改造工程处围墙”、第17号梁艳委员“关于整修改造烈山路(烈山北路-碱河路段)”、第83号牛进军委员“关于拓宽提升沱河路淮海商场至烈山路段”提案

以上四个关于道路和围墙改造的提案均已纳入城市更新项目,正按计划逐步实施。

(三)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号李俊秀委员“关于在西大堤搭建流浪动物收容点”提案

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因流浪动物可能携带多种病菌,在公园这样人员密集的场所,会加大疾病传播风险,对公众健康构成潜在威胁。综合多方面考量,目前不适宜在公园内设置流浪动物收容点建议将流浪动物统一收容至专门的收容点我局积极协同公安、社区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流浪动物管理工作

(四)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5号李莹委员“关于加强城市道路犬只排泄物清理、改善公共环境卫生”提案

加大对城市道路保洁的督查考核力度,加强日常管理,提升保洁质量,优化作业时间与频次,同时在公园、广场日常管理过程中,禁止宠物入园,并要求养护人员密切关注园内情况,全力维护公园环境卫生。

(五)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号梁艳委员“关于优化城区市政管网建设”提案

一是全面排查雨水堵点,彻底清淤疏通;二是已在恒大东门、榕树路东侧(恒大四期西门)至老濉河,新建了一路雨水专用通道,直排老濉河;三是在恒大西门(玉溪雅苑东门)至碱河路段新建一路内径1米的钢筋砼雨水专用管道。同时,定期对老濉河1#至4#截水闸维护保养,确保汛期闸门启闭自如。

(六)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1号王慧委员“关于调整冬季路面洒水时间”提案

严格要求保洁公司按照作业标准进行洒水作业,明确规定当气温低于2度时,停止洒水作业,并根据天气变化,科学合理调整洒水作业,避免在早晚学生上、下学及市民上下班高峰期时洒水,引导洒水车驾驶员在红绿灯路口停车等待时关闭水阀,避免路面结冰造成安全隐患。

(七)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6号王溪委员“关于整治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等不文明行为”提案

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停车秩序管理。今年以来,共清理违规停放非机动车4909辆,清理沿街堆放物料1469起,清理私设地锥194起,提高了公共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同时,在中心城区主干道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城区划分为多个网格,每个网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释放停车资源。

(八)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9号潘龙飞委员“关于加强沿街商铺门前污水乱排放整治”提案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向店主普及污水排放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要求临街餐饮店铺按照要求安装油水分离器,做沉淀池交给国瑞公司定期清理,做无害化处理。对于发现的向沿街雨水、污水管道倾倒污油以及乱泼乱倒餐厨污水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九)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4号丁桂平委员“关于改善濉溪县老体育场公共厕所环境卫生条件”提案

为切实解决公厕环境卫生问题,我局安排保洁公司对厕所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垃圾和污渍,增加保洁频次;将老旧水龙头等卫生设备更换为节水、耐用的新型设备;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公厕环境卫生改善显著。

(十)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7号丁云峰委员“关于全面整修城区道路窨井盖”提案

按照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县城区窨井盖管理、维护及破损更换工作,县城区各条道路的窨井盖已按照“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建立了档案资料,窨井内设置了防坠网和标识牌(标识牌上有井编号、产权单位及联系电话),方便市民群众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一)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0号金晓燕委员“关于加强濉溪县口袋公园建设”提案

积极与规划部门开展沟通交流,经过多轮实地勘查与综合分析,目前已精准摸排出十多个适宜新建或改造为“口袋公园”的优质地点。下一步,我们将紧密依据县里的统一部署与规划安排,有条不紊地推进“口袋公园”的设计与建设工作。

(十二)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7号费艳芬委员“关于加强社区公园管理”提案

提案所提及的社区公园,其业主单位为县建投集团,建设单位是安徽建工集团。目前,该工程尚处于未竣工验收阶段,暂未移交给园林处进行管理。待后期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程序后,我单位将按照既定规划,将该社区公园纳入市场化管理体系。

(十三)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3号周庆九委员“关于治理浍河路与烈山路交口交通堵塞”提案

目前,浍河路与烈山路交叉口已改造完毕并投入使用。主要是对路口进行了拓宽改造;把西端限高架向东移了10米,改造为“人慢一体”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及等待区,改善了以往交通拥堵的状况。

(十四)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2号刘义英委员“关于在龙兴桥东头北侧加筑桥墩”提案

前期经过现场勘查,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标准与工程规范,在龙兴桥东头北侧设置坚固耐用的护栏等防护设施已投入使用,为广大市民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十五)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0号化苏民委员“关于规范共享单车使用与管理”提案

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进行管理,每日巡查街面停车秩序,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等问题会第一时间通知运营方前去处理,并对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制定了相关考核制度,按时对运营公司进行考核,并对城区主次干道乱停放的共享单车给予拖离、暂扣,并处罚款等处理,极大的改善了共享单车乱停放等问题。

(十六)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9号牛晓玲委员“关于加强县医院门口路段管控”提案

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每周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对违规停放车辆采取“劝离+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医院门口及周边道路增设禁停标识,施划黄色禁停标线500余米,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规范停车,清理违规停放车辆180余辆,劝导整改45家早餐车。目前,医院门前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显著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提升约30%。

(十七)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25号丁桂平委员“关于推进濉溪县已建成的街头游园开放使用”提案

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其中御溪翡翠城公园由御溪翡翠城小区开发商代建,绿化养护工作已移交至园林处,路灯所对损坏的路灯进行维修,环卫所完善公共厕所设施,公共厕所已投入使用,该公园已面向公众正常开放。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其他公园的管理现状,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常态化的管理维护机制,保障公园设施完好、环境整洁,为市民提供优质的休闲活动场所。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个别承办机构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办理速度较慢;部分提案的办理质量还有待提高,解决问题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还不够深入,反馈机制还不够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承办机构的业务培训,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三是加大沟通协商力度,拓宽沟通渠道,丰富沟通方式,主动征求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提高委员的满意度;四是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理水平,努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认真梳理总结提案办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和流程;二是加强对提案办理结果的跟踪问效,确保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提案的落实率和转化率;三是积极探索提案办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与政协委员的互动交流,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感谢各位领导、委员们对我们提案办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提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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