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5-11-10 17:31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濉溪县环卫所

事业单位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行政事业

性收费

所有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详见政策依据

政府制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国家税务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财政部财税[2021]8号;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皖价服[2007]207号;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濉政办秘〔2019]71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21年第12号,根据财税〔2021〕8号),自2021年7月1日起,城镇垃圾处理费统一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2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濉溪县园林管理处(市政工程队)

事业单位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详见政策依据

政府制定 

安徽省建设厅 建城[2002]232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2]186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皖财综[2020J1241号;淮政办[2012]11号;淮住建[2022]243号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3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濉溪县自来水公司等供水公司(代收)

企业

污水处理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用水每立方米1.20元。

政府制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六百四十一号公布)、《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4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一百八十三号公布)

濉溪县人民政府文件  濉政[2004]97号、

濉溪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濉发改价格

[2017]5号

濉溪县人民政府委托县自来水公司等供水公司代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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