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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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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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
濉溪县环卫所 |
事业单位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行政事业 性收费 |
所有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
详见政策依据 |
政府制定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国家税务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财政部财税[2021]8号;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皖价服[2007]207号;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濉政办秘〔2019]71号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21年第12号,根据财税〔2021〕8号),自2021年7月1日起,城镇垃圾处理费统一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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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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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
濉溪县园林管理处(市政工程队) |
事业单位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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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政策依据 |
政府制定 |
安徽省建设厅 建城[2002]232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2]186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皖财综[2020J1241号;淮政办[2012]11号;淮住建[2022]2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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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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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
濉溪县自来水公司等供水公司(代收) |
企业 |
污水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用水每立方米1.20元。 |
政府制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六百四十一号公布)、《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4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一百八十三号公布) 濉溪县人民政府文件 濉政[2004]97号、 濉溪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濉发改价格 [2017]5号 |
濉溪县人民政府委托县自来水公司等供水公司代收费用 |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