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来源: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3-08-09 17:3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2022年8月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下载)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农机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机安全宣传、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操作、技术指导、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农机行驶证、驾驶证(包括变型拖拉机)的核发、定期检审验、备案,农机操作人员考试、复试及操作证的核发工作。

(四)负责农机维修、农机作业事中事后服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先进适用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农机化项目工作。

(六)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及农业机械报废和更新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和发展。

(八)组织和协调涉外农机化经济活动。

(九)指导乡镇农机化发展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三、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411.52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411.5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1.76万元,增长17.22%,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资金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40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9.6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40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34万元,占7.66%;项目支出4995.27万元,占92.3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11.5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411.5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1.76万元,增长17.22%,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资金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9.6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1.76万元,增长17.22%。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支出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9.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10.78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9万元,占0.43%;农林水(类)支出5339.87万元,占98.71%;住房保障(类)支出18.67万元,占0.35%;城乡社区(类)支出17.00万元,占0.3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1.02万元,支出决算为540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较晚,没能列入预算;二是项目资金2022年下达,没能列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414.34万元,占7.66%;项目支出4995.27万元,占92.34%。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为1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3.29万元,支出决算为2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5339.87万元,支出决算为533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1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类)。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7万元,比2021年减少14.96万元,下降26.6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循节约制度,减少办公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4248.74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濉溪县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录入资金3100万元,结算资金2890万元。补贴机具2900台,收益农户2600户。“两强一增”建设项目,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两个,粮食烘干中心两个,建设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和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各一个。全县完成土地深翻36.36万亩,各镇及时组织验收和上报材料,农机部门审核资料据实兑付补助资金。

年初设定的目标完整明确,编报部门整体和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定性与定量绩效目标清晰、可衡量、可量化,符合项目实施客观实际情况,主要绩效指标与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年度总体目标相对应。县农机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良,任务全部完成,仅剩少部分深翻补助资金当年未支付。

本部门共组织对“农机购置补贴”、“两强一增”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248.74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濉溪县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录入资金3100万元,结算资金2890万元。补贴机具2900台,收益农户2600户。“两强一增”建设项目,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两个,粮食烘干中心两个,建设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和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各一个。全县完成土地深翻36.36万亩,各镇及时组织验收和上报材料,农机部门审核资料据实兑付补助资金。

年初设定的目标完整明确,编报部门整体和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定性与定量绩效目标清晰、可衡量、可量化,符合项目实施客观实际情况,主要绩效指标与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年度总体目标相对应。县农机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良,任务全部完成,仅剩少部分深翻补助资金当年未支付。

组织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22年濉溪县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两中心两基地建设和土地深翻,预计可增加农业农村农民收入5000万元以上,对改善生态环境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在强农惠农和我县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可持续影响度较为深远。

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农机装备总量不断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农用机械化水平的明显提升,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每年的粮食产量增产明显,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也加大了对农业机械的需求量,促进的农机补贴产品产销企业的发展壮大。通过实施“两强一增”两中心两基地建设和实施土地深翻项目,起到了良好扶持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了地力,增加产量,提升了我县农业的综合生产力,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县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两强一增”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机购置补贴”“两强一增”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90.972万元,执行数为2890.9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两强一增”机械强农建设项目,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两个,粮食烘干中心两个,建设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和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各一个。

3. 全县完成土地深翻36.36万亩,各镇及时组织验收和上报材料,农机部门审核资料据实兑付补助资金。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概括表述项目绩效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濉溪县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录入资金3100万元,结算资金2890万元。补贴机具2900台,受益农户2600户。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并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单位成功的经验做法,从单位日常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

对照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改进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提升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一是提升认识水平,认真深入学习县财政局下发的绩效评价文件精神,全面系统地学习绩效管理办法,并在部门内部加大绩效管理宣传培训力度。二是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我部门将不断更新绩效目标选取依据,依照项目建设部门职能与时俱进的设定符合项目特点的绩效考评指标。三是明确职责分工,由项目实施部门针对具体项目设定目标,保证预期目标设定做到指向明确、合理可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农机购置补贴

主管部门

濉溪县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890.972

2890.972

2890.934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890

2890

2889.9620

-

 

-

上年结转资金

0.972

0.972

0.972

-

 

-

其他资金

0

0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资金实施金额(万元)

2890.972

3124.464

5

5

 

指标2:补贴机具数量(台)

2800

2989

4

4

 

指标3:受益户数(户)

2600

2620

4

4

 

质量指标

指标1:录入数据准确率及规范率(%

100%

99.8%

5

5

 

指标2机具核验合格率(%

100%

100%

4

4

 

指标3资料齐全,办理程序规范占比(%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指标1资金及时实施率(%

100%

100%

4

4

 

指标2:限时办理百分比(%

100%

100%

4

4

 

指标3:补贴兑付及时率(%

100%

100%

4

4

 

成本指标

指标1投入农机补贴中央资金带动濉溪县社会农机购置投资

1.33亿元

1.36亿元

4

4

 

指标2:项目实施组织管理经费

15万元

10万元

4

4

 

指标3:购机者补贴申请办理成本控制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提高农业农村收入,促使农民增收(万元)

2300

2300

3

3

 

指标2:节本增效,机械化减损(万元)

800

800

3

3

 

指标3:增加农机手作业收入(万元)

3300

3300

2

2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

3

3

 

指标2惠农政策政府得民心

3

3

 

指标3:提升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百分点(%

0.8

0.8

2

2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补贴优质高效节能环保机具占比(%

100%

100%

3

3

 

指标2秸秆打捆离田与粉碎还田面积(万亩)

280万亩

300万亩

3

3

 

指标3:提高统防统治水平,减少病虫害发生

良好

优秀

2

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每年提高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率(%

0.5%

0.8%

2

2

 

指标2:带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

2

2

 

指标3:促进农机装备水提高:

2

2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政策落实群众满意度

95%

100%

4

4

 

指标2:办理服务态度满意度

95%

100%

3

3

 

指标3:补贴机具质量满意度

95%

100%

3

3

 

总分

100

100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各镇(园区)、县直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濉财〔2023〕20号)文件有关要求,县农机中心组成评价小组,于2023年年3月至4月,开展了2022年度县农机中心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为主管全县农机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含总支副书记1名),内设:办公室、管理股、人事财务股、装备股、机关总支专职副书记五个股室。纪检、监察、工会等机构编制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农机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指导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和改革。

3. 负责农机人员培训、考核、技能鉴定工作。

4. 负责对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管理。

5. 组织和协调农机化涉外经济活动。

6. 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7. 指导镇农机化方面的工作。

8. 承办县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二)单位预决算情况

年中预算调整,把转移支付资金(含历年结转资金),其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890万元、“两强一增”资金85万元、土地深松(翻)资金1215万元,深松与农机补贴结转资金58.74万元,调整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纳入项目库管理,合计项目资金4248.74万元。

2022年实际支出3686.412万元、深翻资金剩余562.328万元未支出。

(三)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濉溪县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录入资金3100万元,结算资金2890万元。补贴机具2900台,收益农户2600户。“两强一增”建设项目,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两个,粮食烘干中心两个,建设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和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各一个。全县完成土地深翻36.36万亩,各镇及时组织验收和上报材料,农机部门审核资料据实兑付补助资金。

年初设定的目标完整明确,编报部门整体和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定性与定量绩效目标清晰、可衡量、可量化,符合项目实施客观实际情况,主要绩效指标与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年度总体目标相对应。县农机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良,任务全部完成,仅剩少部分深翻补助资金当年未支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部门绩效评价目的是:(1)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2)全面了解各项农机工作经费专项资金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便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3)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是:包括检查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具体工作任务是否落实,项目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时按量完成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遵循既定程序,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开公正。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密切对应。

2.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整体情况和资金使用特点进行指标细化和分值设定,设置了《2022年度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三级评价指标设置符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规范完整合规,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可操作性较强。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结合资金特点,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通过对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核心指标的采集、分析、对比,评价县农机中心2022年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两强一增”、土地深翻等采用抽查方法核实,通过因素分析,现场查看等评价方式,了解整体任务完成情况;采用现场调研、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法,了解县农机中心工作开展产生的影响及实现的效益,分析受益对象满意程度。

4.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参照计划标准,对于已经制定计划目标的指标,直接用实际情况与计划情况相比较进行评价。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评价组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完成了绩效评价方案,制定了指标体系、问卷调查等,明确了评价目的、方法。评价组严格按照评价方案,通过调研座谈、相关文件的学习、数据采集、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指标评分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根据评价方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形成的评价结果,对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评价发现,2022年度,县农机中心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为3686.42118万元,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两强一增”两中心两基地建设、土地深翻等项目,基本完成了部门年度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力较强。但也存在深翻补助支付滞后,项目实施完成后缺乏后续监管,和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 预算执行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支付2890.9340万元,“两强一增”支付85万元,土地深翻已支付1011.683215元。合计支付3987.617215万元。

2. 部门总体目标实现情况

全年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数2891份,补贴机具数量 2989 台,受益户数 2620 户,实际录入资金3124.464万元,资金使用比例为全年可用资金的110.12%,结算资金2837.374万元(含报废),资金结算率100%。

“两强一增”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补助资金85万元当年完成支付。

深翻任务基本完成,补助资金结算兑付滞后,已支付1011.68321万元,2022当年未完成打卡发放。

3. 项目实施及组织管理情况

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后,县农机中心制定了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规定和用途专款专用。各项财政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所实施项目组织管理经费的经济性主要表现在项目以最低成本达到目标,节约了资金,且通过中心本级资金投入带动,从而实现更多的项目效益。

4. 实现效益情况

2022年濉溪县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两中心两基地建设和土地深翻,预计可增加农业农村农民收入5000万元以上,对改善生态环境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在强农惠农和我县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可持续影响度较为深远。

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农机装备总量不断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农用机械化水平的明显提升,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每年的粮食产量增产明显,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也加大了对农业机械的需求量,促进的农机补贴产品产销企业的发展壮大。通过实施“两强一增”两中心两基地建设和实施土地深翻项目,起到了良好扶持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了地力,增加产量,提升了我县农业的综合生产力,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二)评价得分情况

按照评价方案确立的总体思路,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县农机中心所属业务股室提供资料和数据,结合具体项目实施以及总体预算执行情况,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通过综合评价得出:2022年度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评价等次为“优”,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2022年度县农机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表

评价指标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益

合计

标准分值

10

20

30

40

100

评价得分

9.6

19.9

30

40

  99.5

得分率(%)

96

99.5

100

100

  99.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2022年度县农机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指标设置及分析详见下表:

2022年度濉溪县农机中心整体支出评价指标评分情况分析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情况

得分

决策(6分)

预算编制

6

从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评价

符合方针政策和工作要,资金合理分配。符合关于预算编制的各项原则和要求。 符合预算编制工作方案、通知和有关制度文件。及时编制预算

6

过程(14分)

预算执行

3

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预算执行率 

完成各项任务,按照资金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预算,项目已完成,仅剩深翻补助资金少部分未兑付。 

1.5

预算管理

3

财务合规性,预决信息公开,资金使用合规性 

预算执行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未发生不符合制度规定支出。 预决信息在濉溪县农机中心政务公开网公开 。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3

绩效管理

2

重视度,有效性

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非常重视,有效开展绩效管理及评价等工作

2

财务管理

3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有效执行。

3

资产管理

2

资产管理完全性

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帐实相符

3

产出(40分)

产出数量

10

产出数量是否达到每个项目设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任务

10

产出质量

10

各项目产出准确率、规范率、合格率优良率、达标率是否符合要求

全部符合要求

10

产出时效

10

各项目产出时效是否符合政策实施要求

全部符合要求

10

产出成本

10

产出成本控制是否达标

成本控制较好

10

效益(40分)

实施效益

30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

良好

30

满意度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

   分100

 

 

9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反映被评价单位整体的工作成效,可以从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归纳提炼成功的经验做法。县农机中心在收到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各镇(园区)县直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将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上报分管领导,并依照领导指示立即开展2022 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将自评工作细化到具体项目实施股室(下属单位),要求相关股室按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由中心财务股进行审核汇总,编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六、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绩效自评工作,经过认真梳理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缺陷,二是深翻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七、有关建议

主要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并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单位成功的经验做法,从单位日常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

对照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改进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提升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一是提升认识水平,认真深入学习县财政局下发的绩效评价文件精神,全面系统地学习绩效管理办法,并在部门内部加大绩效管理宣传培训力度。二是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我部门将不断更新绩效目标选取依据,依照项目建设部门职能与时俱进的设定符合项目特点的绩效考评指标。三是明确职责分工,由项目实施部门针对具体项目设定目标,保证预期目标设定做到指向明确、合理可行。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20233月1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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