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三”农机产品办理通知

来源: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4-01-15 15:05文字大小:[    ]背景色:       

转省装备处通知 2023年8月31日至今,有个别市县反馈,还有部分购机者在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尚未办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为充分保障购机者利益,现考虑将上述产品的补贴申请集中录入系统。请有关县(市、区)认真摸排,严格核验,确保不再遗漏。请于1月17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和未录入的国三机具统计表发至装备处邮箱,0551-26557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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