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省区域农机社会化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文件
濉农机〔2025〕12号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省区域农机社会化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镇,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024年认定的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按照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印发的《濉溪县2025年建设实施方案》(濉农机〔2025〕11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5年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请各申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重点从已经建好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中遴选1个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2024年已经遴选建设挂牌的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可继续实施。
二、建设内容
2025年,省财政下达“现代农业发展资金50万元”用于建设1个“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中,实施主体原则上新增投入不低于150万元,
(一)补齐短板。聚焦农业生产和农民迫切需求,着力解决短板环节机械化问题。切实用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等政策,合理配置大马力、高性能、智能化农机装备,加快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装备升级换代。
(二)配全装备。配足备全农用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装备升级换代。配足备全农用水泵、喷灌机等“平急两用”的应急救灾机具,发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在开展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强降水来临前抢收、倒伏作物机收、湿粮抢烘、灾后补种等环节作业中的作用,提高救灾机具利用率,确保应急时能够“调得出、用得上、真管用”。
三、遴选认定程序
(一)遴选确定主体。按照“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好中选优、支优扶强”的原则,公开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发布遴选通知,具备资质的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农机中心建立第三方专家库独立评审立项机制,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考核,并结合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评,严格条件把关、专家差额评审,按照得分高低次序审核,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如遇特殊情况,被确定为实施主体的单位不能按照要求进行建设的,取消其建设资格,按照评定等次排序进行替补。
(二)实施主体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申报要求的建设内容、建设规划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县农机中心进行现场督促指导。
(三)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建设任务完成后,及时向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县农机中心组织人员采取实地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单位在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兑付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会议确定拨付补助资金。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主体要对其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一)填报《安徽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申报 书》(附件1)。
(二)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异常名录网络截图。
2.服务组织场院外景、办公场所、机库棚(维修间)、机具、法人工作照片。
3.申报主体管理服务人员名单。
4.现有大中型机具一览表(附件2)。
5.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佐证材料(合同及实施相关资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7月11日前报送至县农机中心管理股,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844068640@qq.com,电子文档要与纸质文件申报材料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 强
联系电话:0561-6071292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日
附件1
安徽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遴 选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单位地址:
推 荐 单 位:
填 报 日 期: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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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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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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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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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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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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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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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培训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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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机库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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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间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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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机具保有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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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 (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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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小农户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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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化 作业环节 |
□耕 □种 □植保 □收获 □烘干 □农产品初加工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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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介绍 |
一、服务主体的发展历程、取得的主要成绩及相关荣誉; 二、装备、设施以及开展作业服务等情况;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详细介绍主要开展的工作内容,包括模式创新、政策扶持、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建设方案
建设 内容 |
主体的未来发展计划,特别是打算如何提升应急救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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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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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备案审核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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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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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省级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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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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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政府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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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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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管理服务人员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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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大中型机具一览表
序号 |
机主姓名 |
机械名称 |
型 号 |
机械生产厂家 |
数 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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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包括30马力以上大中拖、收割机、烘干机、自走式植保机、植保无人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