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粮食烘干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文件
濉农机〔2025〕13号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
2025年粮食烘干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镇:
按照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印发的《濉溪县2025年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濉农机〔2025〕9号) 、 《濉溪县2025年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濉农机〔2025〕10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5年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请申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县域内依法登记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近年应无不良诚信记录和重大农机安全事故。
二、项目建设任务
按照先补(短板)后提(升)的原则,建设(新建、扩建或改建)粮食烘干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1个。项目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达到建设要求的,对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资金奖补。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粮食烘干中心
1.基础设施。烘干中心一般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
2.烘干能力。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
3.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机具管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烘干机等设备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要完善烘干机库棚安全和消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
4.开展社会化服务。粮食烘干中心建成后,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并做好引导示范、培训宣传等工作。同时,应积极参与应急救灾等活动,在遭遇突发异常气候、特殊事件时,自愿服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调度,参与救灾抢险工作。
(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成后,能够提供以农业
机械化服务为核心,集农资统购、技术指导、咨询培训、产品销售等“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为一体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
1.基础设施。全程机械化综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0亩左右(原则不低于8亩)。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设施,库棚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有显著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标牌。
2.机械保有量。能够满足耕、种、收、管、烘等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需求。拥有耕、种、收、管服务的各类农机具,原则上每类不少于10台套;具有一定规模的烘干设备或与县域内的具有烘干能力的单位联合开展烘干服务。
3.年度作业面积。8000亩以上。
4.信息化建设。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通知
在县政府网、政务公开网公开发布遴选通知。
(二)新型经营主体申报
具备申报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按照申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报送给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三)组织评审
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根据评比结果择优确定实施主体。评审通过的申报主体在濉溪县政府办公网、政务公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建设主体。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备案标准文本(附件1)。所有申报主体均需填报。
(二)资质证明材料。所有申报主体均需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
(三)其他证明材料。
1.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实施地点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相关佐证照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平面图;申报主体管理服务人员花名册(附件2);农业机械拥有情况一览表(附件3)。
2.粮食烘干中心:烘干中心技术方案和规划平面图。
项目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主体要对其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7月11日前报送至县农机中心管理股,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844068640@qq.com,电子文档要与纸质文件申报材料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 强
联系电话:0561-6071292
附件: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备案标准文本
2.管理服务人员花名册
3.农业机械拥有情况一览表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日
附件1: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备案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备案部门
项目备案文号
项目备案日期
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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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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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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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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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资 必要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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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市场 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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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6、 建 设 方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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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财政 补助 资金 支持 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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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 资 构 成 |
项目实施内容 |
金 额(万元) |
其中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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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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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9、 效 益 分 析 |
示范 带动 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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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环境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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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收入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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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项目单位责任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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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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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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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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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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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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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辖区政府主管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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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评审论证表
项目主审专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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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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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A) |
中(B) |
差(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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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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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单位状况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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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必要性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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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前景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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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生产建设条件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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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方案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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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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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资构成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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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务效益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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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示范带动作用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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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态效益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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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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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评 审 专 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专业 |
专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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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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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案项目审核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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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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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省级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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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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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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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管理服务人员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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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农业机械拥有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机主姓名 |
机械名称 |
型号 |
机械生产厂家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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