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1-06-17 11:11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了更好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的评标评审行为,提高评标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修订的《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相关规定,制定并出台了《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明确了监管部门、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各方主体责任,规定了评标评审专家所享有的权利、应尽到的义务和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评标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的评标行为进行信用管理(信用奖惩),该办法对有效监管评标评审专家,规范评标评审专家评标评评审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办法》制定的过程

按照市委办下发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三定方案”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办法》的目的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市依法依规对评标评审专家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评标专家的评标工作是招标投标活动中重要的环节之一,评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直接关系到整个招投标工作的成败,关系到各方利益是否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同时,科学合理地使用评标专家库对于防止暗箱操作,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因此,出台该《办法》,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有利于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

四、《办法》的创新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明确了监管部门、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各方主体责任,规定了评标评审专家所享有的权利、应尽到的义务和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评标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的评标行为进行信用管理(信用奖惩),该办法对有效监管评标评审专家,规范评标评审专家评标评评审行为提供有力依据。

五、《办法》的主要内容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共有条款1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监督管理,或者因项目情况特殊,从专家库以外渠道抽取的特邀评标评审专家也适用于本办法。本办法主要明确了评标评审专家应享有的权利、应尽到的义务和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以及监管部门对评标评审专家的信用考核、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我们加强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监管,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的评标行为,可以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评标水平,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

六、下一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目标引领,引导评标评审专家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专家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提升专家维权的便利和规范性。推进评标评审专家综合监管,强化落实责任制,做好评标评审专家的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工作。

七、咨询部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八、咨询电话

0561-3198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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