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来源: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1-08-17 15:03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 政策出台背景

1、制定背景:《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函》《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保证金管理工作。

2、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

二、政策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强保证金管理,提高项目交易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服务平台有效融合,全程网上办理,达到保证金退还与网上公示、网上公开同步进行。市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升级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确保项目保证金支持保函和保证担保率达到100%。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管理存在的问题,统筹考虑各交易主体利益起草出台该政策。

四、主要任务

1、规范保证金管理,提高退还时效。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产权交易等其他类保证金,按照交易完成情况,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结果公示后、合同公开后,序时退还相关主体单位保证金,次日办结。

2、细化动态管理,实行月报制度。实行保证金收退情况动态管理,建立保证金收退台账,从2021年1月开始实行保证金收退月报制度。对于应退未退的保证金,认真梳理,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完善附件材料。

3、提升平台建设,推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从2020年12月1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依法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4、加强监督管理,实行通报制度。市交易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对全市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于管理不规范、退还不及时等原因而引发市场主体投诉的,将对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目标

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服务平台有效融合,全程网上办理,达到保证金退还与网上公示、网上公开同步进行。

六、创新举措

推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从2020年12月1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依法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交易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对全市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于管理不规范、退还不及时等原因而引发市场主体投诉的,将对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咨询部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九、咨询电话

0561-606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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