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徐淮阜高速公路项目(濉溪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草案)
2022年8月23日,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县信访局、县住保中心、县征收中心、濉溪镇、刘桥镇、百善镇、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对徐淮阜高速公路项目(濉溪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草案)进行了论证。9月2日,在地块范围内进行了公示,截止到2022年10月2日,没有收到被征收户针对该方案(草案)反馈的书面意见。
濉溪县《徐淮阜高速公路项目(濉溪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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