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机关办公楼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发布时间:2023-06-05 08:37文字大小:[    ]背景色:       

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机关办公楼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2023SWCG007

3、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

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30000/年,超过项目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需求说明:

(一)维保范围和内容:

    濉溪县税务局机关办公楼消防维保服务 项目,办公楼共9层建筑面积5026平方米,办公楼投入使用近20年,具有健全消防安全设施,拟采购消防维保范围如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泡沫灭火系统、消防供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消防供电设施等,并出具相应的维保测检报告。

 (二)维保起止时间、地点

      维保期限:濉溪县税务局机关办公楼消防维保服务  项目维保时间暂定一年(时间待正在维保单位合同到期后顺延签订);中标后供应商服务期满一年后如果服务达到甲方满意的,可以继续续签下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

      服务地点:濉溪县虎山北路1号,濉溪县税务局机关办公楼区域

(三)维保要求:    

1、消防维保系统正常工作。

2、维保维护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定的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要求。

3、设备发生故障,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检修解除故障;在确实没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出现问题时能够在限定的时间内及时解决,如不能解决需出具书面说明,并请相关人员核准。

4、 提供详细的月检、季检及年度试验报告,以方便贵单位备案;每月按计划检测部分设备,可以在一年内将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保证全部设备可以正常运行;每季度或半年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5、每年会请公司专业的消防检测队伍进行全面的消防检测,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测以及消防电气性能的检测。出具正规消防检测报告,备消防部门查看。

 6、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检查工作,不会因为消防问题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维保标准: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消防维保依据的标准、行业标准检验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 、法规规定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具有相应消防员、消防操作员等技能证书;

7、投标人应当具有消防维保业绩;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健  杨飞  李志强     联系电话:0561-6071632 0561-609306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六、网上公告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 年6月7日截止 ,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递标书地点: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于2023年6月8日上午9点前送至濉溪县虎山北路1号濉溪县税务局5楼505室 ;             

八、确立供应商:根据濉溪县税务系统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确认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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