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2024年3月份税务热点问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发布时间:2024-04-26 15:57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安徽省水利建设基金减按90%征收的政策还继续执行吗?

答:向中小微企业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的政策执行期限继续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继续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4〕195号) 

二、安徽省个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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