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淮北市发布时间:2020-01-19 11:5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县供销社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濉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电话:0561-6077209

一、概述

2019年,县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单位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工作人员,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共主动公开信息107条。其中,领导动态16条,机构领导5条,机构及人事信息18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8条,单位预决算9条,应急管理6条,政策解读11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其他22条。没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没有在政务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没有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信息损坏和灭失,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没有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形,没有失泄密行为和现象。

(二)公开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继续落实政府网站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突出公众需求,在政策法规、财政资金、决策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5个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定期的向群众发布综合改革的进程和成果,并发布相关信息。

2.微信等新媒体。政务微信成为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县社将会在新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将供销社的改革推进向社会大众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县供销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没有行政审批权和行政许可权,没有收费项目,公开的只是日常工作类信息。单位缺少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配备不足。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没有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上级部门的要求理解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推进。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比较滞后,部分工作实际上开展了,但没有形成具体文字记录,随意性较大。

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较少,工作力度不够

四是相关知识学习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的处理。

()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学习研究上级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手册。

三是要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规定动作,加快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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