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

来源:濉溪县供销社发布时间:2022-05-30 11:42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淮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转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社依据申报标准条件,在各镇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照条件,通过现场核实、资料文本评审、公示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筛选并会同农委,水利、林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在广泛征求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确认一致同意拟推荐濉溪县田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22年度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将拟申报推荐1家国家农民合作社进行公示(推荐合作社为濉溪县田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3日内若有异议,请及时与濉溪县城管局纪检监察组联系。

公示时间 2022530-61

联系人:张晓波

联系电话: 607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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