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气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气象局发布时间:2020-01-22 16:53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淮北市气象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杜路9号淮北市气象局办公室,邮编:235000,电话:0561-395109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濉溪县气象局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气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化。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做好主动公开
    1、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公开财务信息,公布了2019年财政预算公开,2018年决算公开,2019年“三公”每季度经费公开,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经费)等信息。三是天气预警信息公开。
    2、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2019年,县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了《2019年濉溪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中国气象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有关规定(试行)》、用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国气象局科技成果业务准入办法(试行)》解读。
    (二)强化体制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按时、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2019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每个流程步骤,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信息需求。2019年濉溪县气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等情况;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人员方面,濉溪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和检查落实的“四落实”工作基本落到了实处。
    工作部署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集中宣传等方式开展。重点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
    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2019年,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工作仍需深化,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三是政策解读时效性不强,解读内容质量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要求,结合气象工作实际,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做好气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不断提高气象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濉溪县气象局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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