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气象局发布时间:2021-01-19 16:16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0年,濉溪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气象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任务。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八里村濉溪县气象局办公室,邮编:235100,电话:0561-6875121)。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9条。其中包括:其中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7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8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机构领导20条,机构设置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资金14条,应急管理173条,精准脱贫11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2条,“双随机一公开”6条,招标采购4条,新闻发布3条,上级政策解读4条,本级政策解读5条,回应关切17条,监督保障23条等。。

濉溪县气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和各成员的工作职责。指定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制定部门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2020年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三是结合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四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培训。

(一)主动公开
    1.做好政策发布和相关解读。县气象局及时发布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上级及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重点加强舆情回应。加强栏目建设,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   
    3.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要求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加强督查。积极配合濉溪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人员方面,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和检查落实的“四落实”工作基本落到了实处。
    经费方面,办公会议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单独列支,统筹保障。
    工作部署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对项目制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 
    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是气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需求,虽然我局高度重视气象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

下一步打算:(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原有基础上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效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濉溪县气象局无其它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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