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气象局发布时间:2022-01-25 16:34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气象局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濉河西路八里村濉溪县气象局,邮编:235100,电话:0561-68751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7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1条,规划计划18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2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机构领导19条,机构设置4条,财政资金13条,应急管理227条,精准脱贫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8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3条, “双随机一公开”1条,招标采购6条,新闻发布4条,上级政策解读4条,本级政策解读6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14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事项办理答复机制,制定《濉溪县气象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审理规范制度。2021年,濉溪县气象局共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落实信息公开目标考核,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者的责任,要求自部门对所发布的信息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濉溪县气象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宣传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及时做好预警信息、政策法规和财政预决算等栏目发布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五)监督保障。濉溪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做到稳步推进,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和检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濉溪县气象局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发布预警信息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进步,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县局主要是人员少,工作人员都是身兼好几个岗位,导致信息公开创新少,个别栏目出现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成效。

(二)改进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学习,积极参加县里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加强自我监督和自党接受政府和群众监督,切实提升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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